80年代前英格兰曾长期存在着大伦敦(郡),但1986年4月撒切尔政府依据撤消了大伦敦和6个都市郡的议会。大伦敦市议会备取消后,与保守党政府原来的预言相反,市政机构设置由简单变复杂,仅伦敦各机构之间的通讯线路就由原来的44条猛增到500余条。
此外,32个伦敦的自治市(borough)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政治、社会和地理上的特点,因此很难制定出一项共同的方针政策。在大伦敦市议会等被取消后,建立了各种委员会或联合委员会接替前地方议会所承担的许多具体事务,但这些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非选举产生,致使地方政府明显趋于非政府化。换言之,新设置的机构不仅缺乏效率,而且由缺乏说明义务,成为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治中的一大笑柄。
此举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不满。因此1997年工党上台执政后,决定通过公决和立法重建大伦敦政府。根据宪制改革安排,1998年5月7日伦敦市民举行了公决,赞成设立一个拥有直选市长和25名议员的大伦敦市议会。2000年5月4日选举产生了大伦敦市长和市议会。不过伦敦市民违背布莱尔政府的意志选举了前工党左翼人士、1986年被解散时的大伦敦地方议会主席利文思敦为首任伦敦直选市长。